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13條規定,締約國應確保身心障礙者能夠在與其他人平等的基礎上,有效的參與司法程序,而對身心障礙者所提供的法律扶助,是其中必要的一環。
因此,法律扶助基金會撰寫此份《身心障礙者近用法律扶助指引》,讓身心障礙者、本會人員、扶助律師及受理扶助申請的審查委員們,都能透過本指引了解本會提供的法律服務,以及本會提供給身心障礙者的無障礙協助,如果您在使用本會各項服務時有無障礙需求,可以參考本指引內容,也歡迎您與本會各單位聯繫,確認可提供的無障礙服務(例如需要無障礙坡道、幫忙按電梯、視障者引導服務等)。